|
近年来,鸣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实践中的优越性和高效性,大力探索和推广互联网在调解工作中的应用,通过互联网“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网络贷款引发的纠纷。 近日,鸣沙法庭委托鸣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某金融公司与李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据了解,李某通过网络平台与某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20000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但在合同到期之日时,李某向其还款共计1730.66元,某金融有限公司多次催要下剩借款,却联系不上李某,无奈之下,某金融有限公司只能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本金利息共计28083.73元。因某金融有限公司在外省,调解员采用电话调查的方式,了解纠纷的经过。在与李某联系时,电话却出现空号的现象,于是调解员采用下村走访的方式,向村干部询问了解李某的联系方式与家庭状况,随即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并向李某证实与某金融有限公司借款的真实性,从与李某的沟通了解到,李某在外务工,经济压力比较大,还款困难,希望居中调解一下。 鸣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案情,制定了调解方案,在李某在场的情况下,电话联系某金融有限公司开展线上调解,将李某的情况向某金融公司做了说明,劝说李某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同时从法理、情理及社会诚信入手分析利害关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李某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还钱的法律后果。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偿还欠款。至此,一起因网络贷款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被成功化解。 此次成功的网上调解案例,不仅高效解决了跨地域纠纷,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调解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下一步,鸣沙司法所将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数字化”时代的司法新需求,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化解模式,巧解群众心中的“疙瘩事”,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