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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下午,经过三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在办案法官耐心调解下,一起长达20年的货款纠纷终以调解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原被告系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2004年,被告从原告处以批发价购买葡萄干再行出售,被告因市场行情原因致使存货未能及时售出,导致拖欠原告货款22万余元。此后,被告又因自身生活变故还款能力出现问题,仅归还了原告部分货款的利息。原告认为被告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对被告的诚信度产生怀疑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居住在鄯善县往返法院路途较远、货款拖欠时间已达20年,致使双方积怨较大的现实情况后,及时与原告沟通反馈,消除了其对被告的误解。同时,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如何妥善化解纠纷,不厌其烦地与双方电话沟通,反复协商本案的处理方案,先由被告提出初步还款方案,经过几次磋商使方案具有实际履行性得到原告认可,也让被告放下了心理压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该案的办理过中,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一起案件的妥善处理,帮助当事人化陈年“坚冰”、解多年“心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