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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门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经过特邀调解员耐心调解,被告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9年,马某某在门源县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在激活信用卡后进行消费,马某某使用信用卡期间出现违约情形,经银行人员多次通知催告,仍未按约定偿还借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当日,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向当事人马某某释法析理,讲明了利害关系。经过调解,马某某在当日就同意支付欠款本息,并于当天自动履行了本息的还款义务。 法官提醒 超前消费是现代年轻人消费的一种趋势。信用卡消费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用得好,使用目的明确,会给大家带来便利和满足感,可是如果盲目使用,没有合理的规划,就会成为负担。持卡人在享受便捷支付方式的同时,需自觉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信用卡一旦逾期,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还要向银行交纳滞纳金、逾期利息,严重者还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列入失信黑名单。因此广大群众办理信用卡后要“量力”用卡,忌超额消费,当及时还款。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