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杨某到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反映自己此前在“ MM金服”旗下助贷平“某呗”贷款5000元后于2019年4月1日将全部借款提前还清,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报告始终显示处于未还清状态。杨某表示,目前正在办理贷置房产,需要提供贷款结清证明。5月20日,杨某向“ MM金服”提出开具贷结清证明申请,“ MM金服”工作人员承诺5月21日24点前会将申请转至合作银行J 银行办理。5月24目,杨某联系J 银行询问结清证明情况,但J 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目前并未收到“ MM金服”平台提交的申请。杨某再次联系“ MM全服”,该平台工作人员再次表示杨某的申请已经提交J 银行。杨某认为,“ MM金服”与J 银行都在推脱责任,经沟通无果后,遂向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求助。 处理过程: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对案情进行研究分析后认为。杯某反映的情况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征信信息更新存在滞后问题;二是客户贷款还清后,“ MM金服”平台与J 银行系统信息对接不顺畅,造成无法为客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的问题。对于征信信息更新存在滞后的问题,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表示会逐级向上级反映,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对于助贷平台与合作银行之间信息对接不顺畅,造成无法为客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的问题,助贷平台与合作银行都有责任在必要时间限度内协助客户开具相关证明。经调解,“ MM金服”表示会在最短时间内帮助杨某办理贷款结清证明开具业务,并且目前该平台正与相关合作金融结构合作开发结清证明自助下载系统,帮助客户节省时间。杨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认定“ MM金服”与银行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认定原则,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责任应至少满足以下二个要件:一是在客观上必须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二是必须具有违法性的侵权行为;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侵权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本案例从客观方面看、杨某已经还清了贷款,但是由于“ MM金服”平台与J银行系统信息对接不顺畅、不能为客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造成了杨某无法办理房屋贷款的客观事实。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从主观方而上,“ MM金服”与银行虽然不存在故意,但在服务行为上确实存在过错。因此,从主客观要件标准看," MM金服”与银行的过错行为,造成了杨某现实存在的不利后果,“ MM金服”与J 银行作为侵权主体应该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 各类助贷平台因其利率合规性高、申请便利、风险控制能力强等优势一直是“现金贷”领域非常重要的融资方式,但助贷平台一般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为借款人撮合匹配的银行、信托等合作金融机构。在这种“助贷平台+合作金融机构+客户”的三方借贷模式中,风控的重点在于客户必须同意将贷款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在与征信系统对接的过程中易引发相关问题。在信用时代,客户的信用意识越来越强。金融机构如果因自身过错给客户造成不良征信信息,客户则可以“用脚投票”,选择服务质量更好的金融机构。技术的漏洞可以修复,但信誉的漏洞可能会伴随企业始终。因此,随着助贷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越来越密切,更要进一步确保客户征信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