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好信调解网,今天是
0701-6215508、0791-86847528
好信调解网
网站导航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诉前调解+赋强公证” 高效化解金融纠纷
来源:胶州司法发布时间 :2024-09-18

  为进一步拓宽多元解纷路径,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胶州市司法局探索实施“调解+公证”纠纷解决机制,将公证引入到调解工作中,建立特定类型纠纷非诉调解和公证程序前置模式,对公证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中具有给付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和解、调解协议,可告知当事人依法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赋强公证”。

  9月6日,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的鼎力支持下,在胶州市“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胶州市公证处开始对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经过公证员的耐心解法释理,成功为3起案件办理“赋强公证”,3起案件经公证调解后,银行和债务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终结,4起案件的当事人经调解直接偿还欠款,原告撤诉结案,本次诉前调解工作共追回欠款人民币20余万元。

  “赋强公证”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特殊公证活动,经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以不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赋强公证可方便快捷地实现债权,债务人一旦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节约债权实现的时间成本,免去了一审、二审诉讼,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赋强公证可避免公告送达的问题,且排除异地管辖,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财产所在法院申请执行,而且赋强公证收费相较于诉讼费用低,可以有效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既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充分发挥了公证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方面的专业优势,同时从源头上缓解诉讼压力,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对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