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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康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在驻庭特邀调解员近二十天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向原告偿还拖欠了近三年的借款。 ![]() 2021年6月,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向原告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仍拖欠原告借款9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偿还借款。 南康法院特邀调解员李清华收到原告申请调解材料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并多次约定现场调解,但被告均失约,原告也因被告反复失约而失去耐心。在此情况下,李清华仍不气馁不放弃,始终秉承“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认真耐心细致做原、被告双方工作,不断寻求该案办理“最优解”。经过调解员二十余天坚持不懈地与原、被告短信、电话沟通协调,晚上八点多仍在调解室等待当事人协商,最终被告同意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也体谅被告的困难同意免除利息,双方就此签订调解协议,该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据悉,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南康法院本着“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原则,积极发挥特邀调解员驻庭调解工作优势,选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组建6支诉前调解团队驻庭调解,2023年以来,驻庭特邀调解员诉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300余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