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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灵武市法院西郊法庭书记员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与夯实的司法实践技能,在送达开庭传票时成功化解了1起纠纷,使双方停止了诉讼,调解过程仅用时5分钟。 2024年3月,阿兵(化名)在阿虎(化名)的车辆维修铺更换了汽车轮胎,共产生修理费用1150元。轮胎更换完成后,阿兵在未支付修理费且阿虎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走,后阿虎多次微信联系阿兵催要修理费,但阿兵仅向阿虎的微信转账支付了500元,下剩650元一直未支付,并直接删除了阿虎的微信。无奈之下,阿虎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 在向阿兵送达开庭传票前,书记员浏览案情,发现案件涉及金额较小,阿兵具有支付能力,且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争议小,而且阿兵并非恶意逃债,具有感情用事的可能性,认为该案存在劝导空间,通过调解双方和解的希望很大。 经过思索,书记员打好腹稿后拨通了阿兵的电话。书记员耐心向阿兵释法析理,告诉阿兵如果因为几百元钱法院开庭、自己出庭、信息上网,费时又费力,还影响个人名誉,不值当,希望阿兵能认真考虑这件事。最终,阿兵提出立即支付下剩阿虎的修理费,让阿虎撤回起诉。书记员电话挂断2分钟后,就接到阿虎打来的电话,他告诉书记员阿兵已将所欠修理费微信转给了他,并提出撤诉。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