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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这样调解 当事人很满意
来源:西和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 :2024-05-09

  “法院调解工作真是高效,在短时间内就解决了纠纷,也让我们打开了心结,我们以后还可以合作!”。近日,西和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王某为周某开办的沙场运输原砂石料,2021年经双方结算,周某还应向王某支付6.9万余元的运输费,并出具欠条,欠条载明于2021年12月25日付清并约定了违约金。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周某在支付一部分后,仍有剩余的2.9万余元未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周某支付上述款项及违约金。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件法律关系明晰,诉讼标的不大,且被告远在外地,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电话终端远程进行了调解。

  “我给他拉了将近一年的货,自认没出过差错,做大生意的,这点钱两年了还给不清!”因债务拖欠时间久,原告王某情绪较为激动。

  “王XX,你先平复一下心情,周XX,之前你在王XX的催要下结了四万元,我相信你不是故意拖着不还的,你为什么不结清剩余的运输款?”“拖欠运输款是因近几年生意经营不佳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有意不还。”

  “王XX辛苦拉货赚钱养家实在不容易,你更应该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一下,想办法把剩余的运输款尽快给王XX还上…………”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王某激动的情绪得到缓解,周某也表示会积极偿还债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由周某分两次于2024年底向王某付清运输费,王某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并放弃违约金,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西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优势,通过以理调解、以情调解,争取以最小成本妥善化解各类合同纠纷,有效降低衍生纠纷,避免一案结多案生,以高效司法助力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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