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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新闻讯 (通讯员李思宜、于徽军)近日,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及大型工程集团的劳资纠纷案件,该案涉及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多项核心诉求。
庭后调解现场 庭审中,劳动者主张其在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存在工资被拖欠、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休年休假等情形,并因被违法辞退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仲裁员主持完成全部庭审程序、双方充分陈述辩论后,公司方当庭表示愿意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其代理人庭后进一步明确调解意愿,希望通过协商高效、彻底化解纠纷。这一转变标志着案件从对抗性审理阶段转向协商解决阶段。仲裁庭在确认双方均具调解意愿后,将依法出具调解协议,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仲裁调解作为重要争议解决机制,旨在推动双方在事实与法律框架内寻求共赢方案,体现了“调解优先、调裁结合”原则,有利于实质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仲裁公共服务效能。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