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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被扣划信用卡欠款引发纠纷案
来源: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发布时间 :2024-06-05

案情简介:

  投诉人称其名下A银行借记卡于2021年3月11日被无故扣划两笔金额分别为785.91元和834.31元的资金。3月18日,投诉人拨打该银行客服反映该问题,银行客服查询反馈该两笔款项是由于投诉人所持信用卡逾期未还款,信用卡中心基于申领合约条款自动扣划的还款资金。投诉人表示银行未对该条款作特别提醒,属于私自扣款,对此不满,遂致电12363热线投诉。

处理过程:

  接到投诉后,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立即转办该银行,并要求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投诉人申领该银行信用卡时签署的合约中规定“乙方未按期偿还本金、利息及其他应还款项的,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扣划其在该银行任一机构开立的账户上的资金”这一条款,属于系统正常自动扣划,并非无故扣款。后该银行联系投诉人解释说明了这一情况,投诉人表示知悉。

案例分析: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四)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第六条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应依据金融或者服务的特性,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下列重要内容:(一)金融消费者对该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变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二)银行、支付机构对该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对金融品和服务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使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对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

  本案例中,金融机构依据合同授权条款扣划信用卡还款资金本无不妥,但金融机构未对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条款作特别提醒,且金融消费者在申领信用卡时未全面了解合同文本的权利义务条款与授权范围,因此引发了纠纷。

案例启示:

  1.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签订金融产品或服务合同时应重点关注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业务规则等内容,并以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积极做好信息披露与业务解释工作,对关键授权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2.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应当加大面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力度,尤其是与金融消费者日常使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注重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诚信意识与责任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高效地使用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

  3.金融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审慎选择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充分了解合同文本的权利义务条款与授权书中的授权范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理性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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