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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赞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原告付某与被告刘某系乡亲朋友关系,2014年刘某因资金周转向付某先后借款55000元,并向付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经付某催要,刘某陆续还款25000元,至今还有30000元未还,付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赞皇法院特邀调解员赵占文和冯振成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案件事实较清楚,双方系朋友关系,组织调解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减轻双方心里负担。在调解过程中,刘某对借款事实并无异议,但由于资金问题现在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借款,希望能分期还款。付某面对特邀调解员的动情调解,深受触动,表示会体谅对方难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 下一步,赞皇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扬“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推动更多的调解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实现“便”、“准”、“精”、“快”,有效为群众解纠纷、平怨气,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