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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巧解违约金纠纷
来源:新法治报发布时间 :2025-07-11

  新法治报·赣法云讯(易铭记者刘宇琦)近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宜丰县人民法院紧密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新能源企业的高额违约金纠纷案。通过“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的调解模式,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原告、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将争议标的从3000余万元降至725万元,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双方后续合作保留了空间。

  合作伙伴因违约对簿公堂

  2022年,某实业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就委托加工含锂原矿签订了矿产品委托加工合同,约定新能源公司在2年内向实业公司供应定量原矿,供其加工成产品。

  然而,新能源公司因市场波动等因素,未依约足额供应原矿。实业公司以违约为由,向宜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能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3000余万元违约金。

  因涉案标的大,案件处理妥当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一审承办团队接收案件后,立即启动调解工作。

  但原告公司股东一直心存疑虑,拒绝见面,调解工作难以推进。

  最终,经过民商事法官会、审判委员会研判,合议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被告部分供应量进行核减,同时,根据碳酸锂的市场价格酌定原告在不同时期的可期待利益,据此计算被告应承担的违约赔偿款,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560余万元违约金。经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

  两级法院共绘“解纷图”

  案件移送至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二审承办团队高度重视,迅速与一审承办团队取得联系,通过核对案件细节,达成上下联动调解共识,奠定调解基础。

  因案情复杂,两级法院主审法官充分沟通前案判决之前已进行的调解工作及所遇瓶颈和潜在突破点,探讨案件思路,力求找到既能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又能促进双方未来合作的可能路径。

  为精准突破,二审法官带领团队赴锂电产业巡回法庭,与一审法官联合组织“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现场,法官既从法律层面释明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规则,又从企业发展的“情理”角度切入:“双方都是产业链上的伙伴,各退一步,才能为未来合作留足空间。”尽管首次调解未当场达成协议,但法官的真诚沟通让双方情绪逐渐缓和,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考虑到一方当事人在宜春,一方当事人在宜丰,之后的调解工作由两级法院在两地同步推进——原告的疏导由二审承办团队进行,被告的沟通由一审承办团队负责。

  经过二审承办团队多轮释法析理、一审承办团队多次上门面谈的“背靠背”沟通,双方差距金额缩短至150万元。最终,双方以725万元违约金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合理损失,也为被告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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