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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上午,随着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南铁中院”)主要负责人在案款划付通知书上签批“同意”二字落笔,几分钟后,在划款现场的某工程公司员工便收到“全部款项已经入账成功”的消息,这起标的金额为2530.73万元的民事案件一次性执行完毕。 某工程公司与外省某工程公司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单位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僵持不下。 2024年12月5日,当某工程公司员工来到南铁中院立案窗口寻求帮助时,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立即接收了相关材料,联系执行局法官审查立案材料与手续情况。次日,南铁中院立案受理,并主动帮助该公司补齐“生效法律文书证明”等材料。 2024年12月16日,执行局派出精干队伍赴外省执行。在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单位集体研究,表示愿意主动向法院履行,并将全部案款一次性打入法院执行专户。 在听到执行款全部转入法院账户并开展案款发放工作时,某工程公司负责人十分意外,专门派出总会计师一行人前来南铁中院表示感谢,并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