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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彭水支行与董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解案
来源:成渝金融金融法院发布时间 :2025-03-13

  案情简介

  董某是彭水县一名农户,其于2021年3月1日向某银行彭水支行申请贷款18000元用于养猪发展经济。后因猪瘟产生亏损,董某无法清偿银行本息,银行起诉至法院请求董某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律师费等。

  调解过程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彭水县法院在收到某银行彭水支行通过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渝金融纠纷一体化协同治理平台向该法院提交的纠纷调处申请后,在双方均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托成渝金融纠纷一体化协同治理平台“司法保障+金融监管+诉源治理+行业自治”的金融法治创新“多元化”解纷队伍,将纠纷推送至入驻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彭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调解员从专业角度引导调解方向,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制定初步的调解策略,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调整他们各自的心理预期。

  二是查找症结、明辨是非、权衡结果。本案中,董某系乡村振兴脱贫户,原本寄希望使用银行贷款资金养猪增加经济收入,谁知一场猪瘟致使猪群大规模死亡,养猪不成反倒欠债,以致无力按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彭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耐心与董某沟通,告知董某欠债还钱是理所应当,遭遇变故固然值得同情,但银行的债务终需偿还。调解员还积极与银行沟通,建议银行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优惠政策,给予农户创业支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经调解员反复调解磋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人员

  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廖建华、陈华、蔡知禄

  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指导法官 何小敏

  典型意义

  随着彭水县农村小额贷款数量逐年增加,诉至法院的农村小额贷款纠纷案件逐年增加。彭水县法院高度重视金融案件的多元解纷工作,依托入驻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调解组织高效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彭水县法院指导入驻调解组织以“党建引领+协同治理”工作理念为原则,搭建专业调解团队,打造矛盾纠纷分级过滤、及时流转、及时调处的“一站式”解纷平台。建立起了分工协作、高效率、低成本、多渠道、全方位的解纷服务模式。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配合、上下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最终妥善化解,成功助推了借贷双方形成柔性还款方案,既减轻了被申请人的生活压力,又维护了金融秩序,为长效治理农村小额贷款化解工作提供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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