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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新法院”)就信用卡纠纷案件中涉诉的某银行发出《预查废证明》,有效推动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避免因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陈某透支信用卡后无法及时还款,某银行催收无果,向清新法院提起诉讼。清新法院收到某银行提交的立案材料后,对陈某涉诉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其除了与某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外,还涉及多宗执行案件。 期间,承办法官向某银行释明了预查废制度的作用后,某银行同意通过预查废制度暂时处理该信用卡纠纷。于是,清新法院向其出具《预查废证明》,某银行可持该证明,对陈某的债务按照其行内规章进行处理。 “有了这份《预查废证明》,我们处理坏账方便多了,极大缩短了我们获取呆账贷款核销依据的周期,为我们节省不少成本与时间”,某银行的代理员工如是说。 据悉,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普遍标的比较小,纠纷在起诉至法院之前,金融机构往往经过多次催收无果,一般对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有所预期,但为了内部合规,避免不良资产长期挂账降低资产充足率,仍需通过取得法院终结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以进行信用卡透支款项呆账核销。 长期以往,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周期较长,讼累亦重。仅在2023年,清新法院就受理了六百多件信用卡纠纷,若按照传统“诉讼+执行”模式,即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上从立案到执行程序至少花费几个月时间,更需预缴诉讼费、支出律师费等经济成本。 故清新法院引入“预查废”机制,对标的较小的信用卡纠纷进行筛查过滤,简化程序,有助于缩短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周期,减少讼累,避免因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又及时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 承办法官表示:“持卡透支人应当依法、诚信履行还款义务,《预查废证明》仅仅是提供给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凭证,不代表持卡透支人的债务被免除或者金融机构放弃了债权,持卡透支人的征信记录在其结清透支款项前亦不会修复,持卡透支人仍需承担相应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如金融机构一旦发现持卡透支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仍可进行追讨。” 下一步,清新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继续完善“预查废”机制,优化金额机构不良资产“非诉核销”配套制度,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