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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大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十年的纠纷,为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烦心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案件当事人王某在收到案件执行款19000元后,对大安法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表示了充分认可和由衷感谢。 2013年刘某为了修建通往自家的道路,雇佣挖掘机进行掘土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一块石头滚落,砸伤了正在路下河边洗衣服的王某,后双方在商议赔偿过程中,刘某的一辆摩托车被王某扣留并使用。为此双方十年来多次寻找村委会调解,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双方的矛盾也逐渐加深。2024年王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寻求解决之道。 办案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次往返原、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不断从法律、情理角度耐心向双方解释,引导双方理性对待纠纷,缩小意见差距,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消除了隔阂,使困扰双方长达十年的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宁强县人民法院大安法庭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目标,在案件处理中注重诉前调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下一步,大安法庭将继续强化案件调解,探索更加多样的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