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好信调解网,今天是
0701-6215508、0791-86847528
好信调解网
网站导航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三千元借款起隔阂 司法调解续邻里情
来源:乌鲁克肯区人民法院作者:张娅茹发布时间 :2026-02-05

  一纸借条,难倒多年邻里

  “罗大哥,孩子学费还差3000块,能不能先借我周转下?10月底准还!”2025年9月,王某满脸焦急地敲开邻居罗某的家门。看着王某迫切的神情,罗某没多想便拿出3000元现金,王某当场写下借条,双方明确约定还款日期为10月30日。可还款期限将至,王某却绝口不提还款,罗某多次登门讨要,均遭到王某以各种借口推脱,甚至提出以过往的人情抵债,多年的邻里情瞬间降到冰点,罗某情绪激动扬言静坐维权。

  矛盾升级,法司联动搭建“调解平台”

  社区网格员得知情况后,及时上门劝阻,并建议他去司法所调解。“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闹到对簿公堂,调解既省时又省力,还能尽量保留情面。”网格员耐心劝说。

  罗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司法所递交了调解申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当即决定启动“法院+司法所”联动调解机制,联系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法官共同参与调解。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王某,耐心倾听其抵触背后的事情——王某因失业、家人患病导致家庭经济窘迫,羞于直言才拖延还款。

  随后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制定了调解方案,决定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并提前准备好《民法典》相关条款、调解协议书模板等材料,确保调解过程合法规范。

  温情调解,法理情理化解“心头结”

  调解当天,罗某和王某准时来到司法所,两人见面后依旧面带愠色,互不搭理。法官先给两人倒了杯水,以拉家常缓和气氛,随后按照规范流程引导双方陈述事实与诉求。罗某细数被欺骗的不满,王某则愧疚致歉并说明困境。法官援引《民法典》向王某清晰阐释其逾期未还款已违反法律规定,若罗某提起诉讼,其还需承担额外诉讼费用。紧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理角度劝说:“罗某当初二话不说借钱给你,是出于邻里信任;王某你失业后家庭困难,也是实情。咱们互相多体谅一下,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在法理与清理的双重疏导下,双方态度软化,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协商还款方案。王某提出先还1500元,剩下的1500元于1月15日前还清,罗某爽快应允,坦然并非刻意逼迫,只是在意对方的诚意。随后,法官现场拟定调解协议,明确王某于调解当日支付1500元,剩余1500元于1月15日前还清,双方均需遵守约定,不得再因此事产生纠纷。罗某和王某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后,均表示无异议,当场签字按手印,王某随即支付1500元欠款。

  履约致歉,邻里情谊重归和睦

  次月中旬,王某如期将剩余1500元还给罗某,还特意登门道歉,坦言经此次调解认识到失信的错误。罗某欣然接受,两人冰释前嫌,重拾昔日邻里情。这场因3000元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法院与司法所的联动调解下圆满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去了诉讼的繁琐程序,更修复了多年的邻里关系,生动彰显了“源头治理、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

  法院提醒,邻里之间相处应互信互谅、坦诚相待,发生经济往来时务必签订书面凭证,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关键信息,留存好相关证据。遇到纠纷时,应优先选择诉前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既能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又能最大限度维系良好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