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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白某长期从事生猪养殖行业,一直希望通过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收益,但苦于手头资金紧张难以如愿。后经朋友“点拨”,白某想到了在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套现的方法筹集资金购买猪饲料,以解燃眉之急。随后,白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先后在某商户POS机上以虚假的交易行为刷卡消费18万元,某商户收取5%作为手续费,剩余款项返还给白某,白某用该笔资金购买生猪养殖饲料。然而,扩大养殖规模后,经济收益却未见好转。白某眼看信用卡还款日期渐近,且已逐渐产生利息和违约金等额外费用,其无力偿还。某银行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由此引发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发后,经白某开卡,双方自此形成借贷关系。白某使用信用卡而未能遵守领用合约及章程,逾期返还信用卡本息,应承担违约责任。现白某使用信用卡套现购买饲料,加剧个人债务负担,提高了融资成本,本身存在过错,由此额外支付的套现费用由其自行负担。截至2021年12月,白某拖欠本金152560元、利息33920元、违约金及手续费39032元,法院予以确认。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判决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律师讲法 信用卡套现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套现行为不仅对银行是风险点,对个人也可能带来不良影响,且非法套现还有可能触犯刑律,行为人存在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