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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金融”双向联动 助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
来源:佛山先进制造业金融集聚区发布时间 :2024-05-27

  5月24日,佛山中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顺德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顺德监管支局,分别签署《关于全面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协同工作备忘录》,致力于发挥审判部门与监管部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做深做实金融领域诉源治理,推动金融矛盾纠纷解于未诉、止于未发。仪式同步发布全市十大保险纠纷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市区两级同时签订的备忘录均有八条内容,涉及健全多元解纷、推动同防共治、联动普法宣传、推进人才共建等方面,既是佛山法院立足职能服务保障佛山金融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相关各方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更好服务佛山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这一制度成果强化了相关各方的协同共识、信息共享、机制衔接,有利于深入挖掘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制度空间,进一步提高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和非诉化解的效果。

  数据显示,2023年佛山两级诉前和解中心诉前成功调处保险类纠纷共334件,同比提升131.94%;佛山法院共新收一审保险类纠纷案件2161件,同比下降18.2%,审结一审保险类纠纷案件2513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3.6%,纠纷源头化解和实质化解效果明显。

  此外,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全市保险纠纷典型案例,涵盖健康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分红型保险、车辆商业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多个险种,涉及个人健康、交通事故、企业用工融资增信等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其中,在“短险长做”的不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被监管叫停,投保人起诉维权的涉众型保险纠纷中,经法院联合监管部门会商研讨,多方主体齐力促成投保人接受了保险机构的转保方案,通过调解方式有效化解一批类案;在涉重大疾病保险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明确重大疾病的判断应根据疾病本身的严重程度而非所采用的治疗手段,认定重大疾病保险中限制治疗方式的与医学解释、保险目的等不一致的条款无效;在涉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中,充分阐释保险人理赔后可向其他贷款担保人追偿,明确了该存疑难题的裁判规则。

  接下来,佛山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将以备忘录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不断强化跨域衔接、统筹协作,全面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协同工作,既做到抓末端治已病,更做到抓前端治未病,以创新的协同治理服务保障佛山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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