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0日,安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成功调解一起申请人不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经复议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工作,申请人最终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 申请人因不服交警部门当场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复议工作人员并未简单书面审查,而是积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首要目标。在受理前和审理中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当面交流等方式主动联系申请人,深入了解其诉求和疑虑。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释法”与“明理”并重,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涉案法律法规的核心条款,进行了清晰透彻的讲解分析,尤其对处罚依据、执法程序和争议事实进行了重点阐释,耐心解答申请人的困惑。 通过复议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富有诚意的沟通疏导和精准的法律解读,申请人逐步全面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行为的性质,对交警部门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终,在充分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申请人主动表示愿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起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安义县司法局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强化前端纠纷化解能力的生动体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通过积极作为、精准释法、有效沟通,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提升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信任,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展现了行政复议制度在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价值。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