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简介 现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法官赞语 青葱岁月,她向往着“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至如今人到中年,不忘初心,精益求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她的坚定目标。从事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二十八年,经历了共和国法治建设的成长、发展与完善,坚持用生动的案例讲好法治的故事,传播法治的声音,努力创造不负时代的伟大判决是她作为法官毕生的追求。 在职成就 经济二庭工作期间承办的(2001)赣经终字第23号案在中国涉外海事海商网发布为典型案例; 民一庭工作期间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的江西高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全国首创,获得中宣部的肯定以及新华社、法制网、人民法院报等主要媒体的突出报道和好评,最高院也对此高度评价并吸收采纳进入司法解释;撰写的(2016)赣民终629号判决为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执行局工作期间撰写的《成都某公司与某县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某县人民政府采矿权执行案》被评为《人民法院案例选》优秀案例二等奖; 环资庭工作期间承办的三清山巨蟒峰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两案均成为最高院指导性案例,还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方网站发布为中国具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案件;撰写的(2020)赣民终317号为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撰写的《张某等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专家意见在定罪量刑中之采信及“严重损毁”名胜古迹之认定》获2020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 环资庭工作期间,所在集体荣获江西省三八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研究室工作期间,所在集体荣获全国案例分析先进组织单位奖,全国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工作先进集体,获全省政法调研课题成果先进组织单位奖。 所获荣誉 ·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荣获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师资人才 ·荣立合议庭集体二等功1次 ·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手机扫码分享本稿件 |